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固镇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编号:BB2024GZGCZ077)答疑补遗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条款设置不合理。知识产权:投标人投标充电设备及相关软件或系统须为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自主知识产权须包括充电桩充电控制软件、充电卡管理系统软件及计量计费软件相关方面,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注: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建议删除本条要求。或者不限制控制软件、管理系统软件及计量计费软件相关方面字段软著。
答:充电设备相关软件或系统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充电桩充电控制软件、充电卡管理系统软件、计量计费软件相关类软件即可,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中要求“120KW 直流充电机待机功耗≤10W”,但“3.5.4.9 待机功耗”中要求120kW双枪一体机“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的休眠待机功耗不应大于 N*30W”。两者相互冲突;按国标执行为待机功耗不应大于 N*30W。
答:120KW 直流充电机待机功耗≤10W为评分要求,优于技术需求书中该项国标功耗并不冲突,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问题:标书11页中240kW为交流分体式充电机;此位置240kW应为直流充电机。
答:此处调整为240kW直流分体式充电机。
4.问题:请明确240kW和360kW充电机,各拖几把充电枪。
答:240kW配置4把充电枪,360kW配置6把充电枪。
5.问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是否必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活动?
答: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请按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执行。
6.问题:对于分体式充电终端单枪/双枪要求招标文件未明确,请明确具体使用哪一种类型充电桩终端,或者如何组合配置。
答:分体式充电终端配置双枪。
7.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需求书,(2)充电模块为提高充电模块的通用性,推荐使用国网三统一充电模块,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 DC300~1000V ;在行业内,只有在成为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后,才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的“三统一、六统一”技术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所以,满足“三统一”标准的前提是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但国家电网早在2020年6月16日已经取消所谓的“合格供应商”。并且要求了该项不得成为参与投标的门槛。建议删除针对“推荐使用国网三统一充电模块”的技术要求。
答:使用国网三统一充电模块便于后期的统一运维和检修,充电模块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的“三统一”技术要求即可,并无要求投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8.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知识产权,投标人投标充电设备及相关软件或系统须为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自主知识产权须包括充电桩充电控制软件、充电卡管理系统软件及计量计费软件相关方面,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建议调整为“投标充电设备及相关软件或系统须为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自主知识产权须为充电桩充电控制软件相关方面”。
答:充电设备相关软件或系统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充电桩充电控制软件、充电卡管理系统软件、计量计费软件相关类软件即可,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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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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