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DQSH-DLGK2025-036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
本项目预计实施时间:预计 2025 年5月1日开始实施。
项目计划资金: 297.768万元(含税)。资金测算依据:按照车辆市场平均租金测。
招标组织模式:一单一招。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绥化、伊春、黑河、北安、大兴安岭等地) 。
服务期限: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服务期间以实际需求及用车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岳健 联系方式:******
2.2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提供租赁车数为 93 台,车辆配置详见设备配置标准。
2.3报价要求
2.3.1 计费方式: 固定总价(含税:税率13%) 。
2.3.2 投标报价要求:
(1) 报价所涵盖的范围:报价包含车辆年审费 等服务期间产生的费用;招标人承担油料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除此以外不再为服务方提供额外的费用。
(2) 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无效。
(4)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2.3.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排量配置标准 | 控制价(元/车·年) | 控制总价(元/年) |
红旗H7 | 旗舰版CA20HA6T(黑色外观) | 台 | 1 | 2.0 | 50280 | 50280 |
迈腾 | 280TSI舒适型(黑色外观) | 台 | 16 | 1.4 | 34800 | 556800 |
哈弗H6 | 自动超豪华(白色外观) | 台 | 37 | 2.0 | 24600 | 910200 |
别克GL8 | ES陆尊653T舒适型(黄色外观) | 台 | 5 | 2.0 | 58800 | 294000 |
传祺M8 | 领秀至尊版(白色外观) | 台 | 20 | 2.0 | 43200 | 864000 |
长城风骏 | 四驱领航型(灰色外观) | 台 | 14 | 2.0 | 21600 | 302400 |
合计 |
|
| 93 |
|
| ****** |
2.3.4. 结算方式:年度结算,租赁费起始天数按车辆交付之日开始计算,根据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结算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银行转账方式。
2.3.6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2.4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
2.4.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4.2 设备配置标准及要求:
序号 | 品牌 | 车辆型号 | 排量 | 租赁期限 | 单位 | 数量 |
1 | 红旗H7 | 旗舰版CA20HA6T(黑色外观) | 2.0 | 1年 | 台 | 1 |
2 | 迈腾 | 280TSI舒适型(黑色外观) | 1.4 | 1年 | 台 | 16 |
3 | 哈弗H6 | 自动超豪华(白色外观) | 2.0 | 1年 | 台 | 37 |
4 | 别克GL8 | ES陆尊653T舒适型(黄色外观) | 2.0 | 1年 | 台 | 5 |
5 | 传祺M8 | 领秀至尊版(白色外观) | 2.0 | 1年 | 台 | 20 |
6 | 长城风骏 | 四驱领航型(灰色外观) | 2.0 | 1年 | 台 | 14 |
2.4.3 提供本次项目要求的完好车辆,车辆手续齐全合格;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使用年限不超 4 年(按机动车行驶证的注册日期计算)。
2.4.4. 供应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全部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车辆手续交接,配送期间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服务车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视为合格服务车辆,车辆验收前需提供车辆证明资料(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逾期未到达,视为服务商违约,且招标人有权更换服务商。提供承诺书1份。
2.4.5. 车辆必须是投标人的自有车辆,标的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服务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否则因此给使用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服务方负责赔偿。
2.4.6. 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或因中标人车辆及管理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及时造成服务中断,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相应损失金额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且1年内不得参与中石油昆仑物流公司同类项目的投标。
2.4.7. 接受招标人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采纳合理意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2.5其他说明事项
本项目已经一次招标失败,如果二次招标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仍不足三家的,则直接开标转谈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及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扫描件。
******有限公司经营性小车/客车租赁服务资格入围项目》(招标编号:GWZB2023FWG0962A; 东北地区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5 )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3.3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内容,应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供证书颁发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车辆租赁(不含驾驶员,税率13%)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的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024 年12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3.6租赁设备要求: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自有车辆(含所属分公司),总数不少于 93 台,提供服务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类别)用车标准、行业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承诺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1份
3.7信誉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1份书面承诺。
(2)截至开标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 2024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应信息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10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服务车辆车牌必须为黑A车牌,后续提供服务必须为本次投标车辆,如私自更换车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标人须承诺按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1份。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4-25 16:00:00至2025-04-30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万元************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05-09 08:2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0号
联 系 人:岳 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汪 林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0019
******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0010
******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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