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政府采购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近五年内的服务新媒体行业客户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实际业绩;
(4)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无
1.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西环南路26号院嘉捷企业汇
3.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要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明事由:获取文件,需包含项目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事由:获取文件,需包含项目名称)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本公告包含的比选文件售价总和。
注:请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携带上述盖章资料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2025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宣传推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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